杏耀平台登录_苏州:公厕管理新规4月1日起实施

  为推进苏州公厕高标准建设、精细化管理,《苏州市公厕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。据了解,即将实施的《办法》是2003年印发的《苏州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》的“升级版”。从“城市公厕”到“公厕”,两字之差,进一步将新版《办法》的管理范围,从苏州市区建成区扩大到了本市行政区域。此次,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被写入《办法》进一步推广实施。

  新建项目应配套公厕 

  市政公厕不得擅拆 

  即将实施的《办法》在保障公厕建设落地方面,有了多项监管措施“加持”。《办法》提出,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建设项目,应当按照标准配套规划、建设公厕。同时明确,自然资源和规划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审批时,应当要求建设工程配套公厕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验收、同时投入使用。

  值得一提的是,《办法》中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、迁移、改建市政公厕或者改变其用途。如果确实需要拆除、改建或改变用途,应当依照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办理许可手续,按照“先建后拆除”的原则,重建或提供替代设施,重建建设标准不低于原有标准。

  引入“协议公厕”概念 

  壮大“开放厕所联盟” 

  此次实施的《办法》中,公共厕所被分为“市政公厕”“社会公厕”“旅游厕所”“协议公厕”四类进行管理。其中,协议公厕”是“特别引入的概念。

  “协议公厕”是指有关单位和环卫管理部门达成协议,将内部符合条件的厕所对外开放,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。

  目前苏州建立的“厕所开放联盟”单位开放的厕所就归为此类。据不完全统计,目前全市“开放联盟”成员单位已超过690家,包括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商户、酒店、宾馆等。此次将“协议公厕”写入《办法》中,将推动“厕所开放联盟”进一步壮大。

  为了方便市民和游客找公厕、用公厕,《办法》中对提升公厕及周边的设施配备明确了新要求。比如,规定公厕应当设置明显的、符合规定的标志,便于引导公众使用。环卫管理部门、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和完善导向牌、电子地图等指引服务系统等。(记者 肖辛)